宝市装协
(2012)8号 
	 
	关于转发《陕西省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
	认可证进行2012年度年检的通知》的通知
	 :各室内装饰施工、设计企业
	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第75号令《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》、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(2003)56号文件、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陕室装协发(2004)9号文件和原省工交办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工交发(2007)122号“关于加强室内装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”的要求,兹决定对全市室内装饰设计单位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认可证进行2012年度年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年检时间:
	从2013年元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。
	二、资质等级证书年检的有关事项:
    1、年检范围:
	凡于2012年6月底前由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室内装饰设计单位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年检。
	2、年检机关:
	甲级资质年检由省、市室内装饰协会初审盖章后,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;乙级和丙级资质年检由市室内装饰协会初审盖章后,统一报省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;丁级资质及家装专项资质报市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。
	3、要求:
	①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、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是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(2003)56号文件颁发的,是合法有效的,不需到其它部门备案登记,各室内装饰企业务必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参加年检。
	②年检机关对参加年检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,并对乙级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抽查。凡年检合格的企业,由年检机关在资质证书正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印戳或更换资质等级证书;凡年检不合格的企业,年检机关根据不同情况,分别作出限期整顿、降低资质等级及取消资质等级的处理。
	③凡属本通知规定年检范围内不参加年检的室内装饰设计、施工企业,均视为年检不合格,予以公告。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有重大安全、责任事故情况的企业,按年检不合格处理。愈期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按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,直至撤销资质等级证书。
	④凡未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,原发资质等级证书从2013年4月1日起失效,如继续使用失效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工程,一经发现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	⑤室内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在资质年检期间,交纳2013年度会费及咨询费 【甲级企业1000元(市级),乙级企业2500元,丙级企业1800元,丁级企业1500元、省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】。
	三、安全认可证年检的要求:
	凡取得“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”的企业,请在有效期内进行年检换发新证,否则,此证自动失效(年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年检表见附件)。
	为了联系方便,有QQ号的企业管理人员请加入宝鸡装饰Q群,群号为160371345并请在年检申报表中填写清楚企业的电子邮箱。
	年检地点: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D座620室
	联系电话:0917-3261427
	资质证年检联系人:杨 晶
	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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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 2012年度室内装饰资质证年检文件  文件下载 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
	       2012年12月19日